为助力本市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本市随后出台了《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应当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2022年12月底。目前,工资保证金暂缓存储期限即将届满,为便于广大施工企业(总包单位)知晓相关政策要求和办理途径,规范履行工资保证金存储备案的义务,我们整理了系列问答,将分三天陆续推出。
1、2022年6月14日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及既有建筑(非居住类)装饰装修等工程。
2、实行开工备案制度的水务和绿化项目且在2022年6月14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
《贯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出台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按本市原有工资保证金政策执行。